2020年9月,佛蒙特州衛(wèi)生部(DOH)發(fā)布了最新版兒童產(chǎn)品中高關注兒童化學品規(guī)則(VSA標題18:第38A章“高關注兒童化學品”)的 修正案。
該修正案于2020年9月1日生效,包含三項重要的修改(SafeGuardS 135/20):
將甲醛供體納入甲醛要求中;
明確說明兒童產(chǎn)品的下一個報告日期是2022年1月31日,隨后每年同期提交;
在每年的7月31日之前,對于在一年的1月31日至7月31日在該州銷售或分銷的兒童產(chǎn)品,引入中期報告。
佛蒙特州DOH還發(fā)布了2020年9月針對制造商的化學品披露指南,以協(xié)助兒童產(chǎn)品的經(jīng)營商遵守最新的報告要求。 與以前的版本相比,新指南包含以下主要的修改:
闡明了2021年報告期是針對在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之間在該州銷售或分銷的兒童產(chǎn)品的報告,此后每年同期提交
詳細說明2021年至2030年的報告日期(詳見表1)
報告年份* |
開始日期 |
結束日期 |
2021 |
2020年9月1日 |
2022年1月31日 |
2022 |
2022年2月1日 |
2023年1月31日 |
2023 |
2023年2月1日 |
2024年1月31日 |
2024 |
2024年2月1日 |
2025年1月31日 |
2025 |
2025年2月1日 |
2026年1月31日 |
2026 |
2026年2月1日 |
2027年1月31日 |
2027 |
2027年2月1日 |
2028年1月31日 |
2028 |
2028年2月1日 |
2029年1月31日 |
2029 |
2029年2月1日 |
2030年1月31日 |
2030 |
2030年2月1日 |
2031年1月31日 |
*7月31日是指每個報告期開始后銷售兒童產(chǎn)品的中期報告截止日期。 在此日期之前報告的產(chǎn)品無需在同一報告期內(nèi)重復報告。 |
表 1
指示制造商應報告含有所列甲醛供體的產(chǎn)品的預期甲醛濃度。 該濃度可通過測試產(chǎn)品來獲得,或者通過在供應鏈中的操作來了解特定供體釋放的甲醛濃度。
腳注:
SGS致力于提供與消費品規(guī)定發(fā)展相關的信息,作為一項補充性服務。得益于我們的全球實驗室網(wǎng)絡,我們可以提供范圍廣闊的服務,包括針對各種消費品的技術和非技術參數(shù)的物理/機械測試、分析測試和咨詢工作等。想了解更多信息,請隨時聯(lián)系我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