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8月7日,印度食品安全標準局(FSSAI)發(fā)布了第Stds/SP/(Contaminants)/Notification-1/FSSAI-2018號通報,修訂了2011年《食品安全和標準(污染物、毒素和殘留物)法規(guī)》。該法規(guī)于2021年7月1日生效,涉及金屬污染物和霉菌毒素的最大限量。
金屬污染物與金屬的毒性有關,主要是由于金屬在人體組織中的生物累積而存在,在人體組織中,金屬被吸收和儲存的速度比排泄的速度快。食品中有四種重金屬特別值得關注:鉛、砷、鎘和汞[1]。
霉菌毒素是由某些類型的霉菌(真菌)產(chǎn)生的天然存在的有毒化合物。能產(chǎn)生霉菌毒素的霉菌生長在眾多食物中,例如谷類、干果、堅果和香料。在收獲之前或收獲之后以及貯藏期間,霉菌在溫暖、濕潤和潮濕的條件下生長,從而產(chǎn)生毒素。大多數(shù)霉菌毒素是化學穩(wěn)定性的,可以在食品加工過程中存活。對人類和牲畜健康產(chǎn)生威脅的主要是黃曲霉毒素、赭曲霉毒素A、展青霉素、伏馬毒素、玉米赤霉烯酮和雪腐鐮刀菌烯醇/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等[2]。
2020年《食品安全和標準(污染物、毒素和殘留物)法規(guī)》的首個修正案包含以下重要條款:
金屬污染物,農(nóng)作物污染物和自然產(chǎn)生的有毒物質的最大規(guī)定限量取決于食品和食品類別中使用的化學物質的種類。 可以在鏈接[3]中查閱指定的最大限量的詳細信息,表1列出了最大限量修訂的有毒物質。
表1
金屬污染物名稱 |
農(nóng)作物污染物和自然產(chǎn)生的有毒物質的名稱 |
1.鉛 |
1.總黃曲霉毒素 |
2.銅 |
2.黃曲霉毒素B1 |
3.砷 |
3.黃曲霉毒素M1 |
4.錫 |
4.赭曲霉毒素A |
5.鎘 |
5.展青霉素 |
6.汞 |
6.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 |
7.甲基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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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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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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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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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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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規(guī)定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。
改變意味著什么?
此次更新可能會對農(nóng)業(yè)生產(chǎn)商,食品生產(chǎn)商帶來影響。出口至印度的食品不得含有超過規(guī)定限量的金屬污染物、農(nóng)作物污染物和天然有毒物質。為確保符合食品安全法規(guī),食品生產(chǎn)商應尋求專業(yè)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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